在水的综合作用下,水下结构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给水下结构的安全运行构成极大的威胁。
造成水下结构损伤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材料本身缺陷或制造缺陷造成的损伤。
例如,材料中存在的夹渣、孔隙、裂纹等缺陷,以及焊接缺陷造成的损伤。
二是机械损伤。
例如,波浪、潮汐和浮冰的影响,以及水中动植物和支撑设备(船舶等)之间的碰撞造成的损害。
第三,腐蚀损伤。
例如盐雾、海水、生物细菌土壤腐蚀等造成的损害。
飞溅区主要是水下结构的化学和电化学腐蚀;浸水区主要是化学和生物腐蚀;在水下土壤中,电化学腐蚀和土壤腐蚀通常是飞溅区最严重的。
所谓水下检查,就是为了保证水下结构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而发现结构表面或内部存在的各种缺陷或隐患,对结构的进水部分进行直接质量检查。
一、水下检查分类。
非破坏性检验和破坏性检验是水下检验的两种。
(1)破坏性检查是指在不破坏被检查对象本身或影响被检查对象使用性能的情况下进行的检查方法。
水下视觉检查和水下无损检查属于无损检查。
1.水下目视检查:用肉眼或某些仪器设备,如低倍放大镜、水下摄影、水下电视、水下视频等,观察发现的结构缺陷。
这种检查方法只能发现被检查对象表面的重大缺陷和隐患。
2.水下无损检测:水下无损检测需要特殊的仪器设备和方法。
检验结果显示被检对象表面或内部有缺陷。
(2)破坏性检查是指通过水下结构组件检查、机构性能检查和金相组织检查等不道德的检查数据,破坏被检查对象本身或被检查对象的使用效果。
因为水下结构往往复杂、庞大、昂贵,所以通常采用非破坏性检查进行水下检查,在水下焊接前,通常采用破坏性检查进行性能检查。